据FN资讯(www.fn.com)了解到:网络效应在经济、企业以及战略领域的影响被严重低估。网络效应的出现,诞生了诸如微软、谷歌、Facebook、滴滴打车这类巨头。这些公司的竞争战略有别于传统企业,随着互联网渗透到实体,对传统企业构成降维打击,与当年铁路、电信巨头类似,监管当局该如何限制这种垄断性质的企业扩展,又该如何鼓励其创新?区块链身上同样继承了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区块链的网络效应能否像互联网一样形成“一统天下”之势,又会面临哪些挑战?
网络
效应
所谓网络效应,简单理解就是新增用户越多,对原来用户越有价值。经常的例子有电信,比如一台电话没有价值,第二个人装了电话开始可以使用了,第三个人装了电话,三个人之间都可以通话。铁路网络也是如此,比如一个城市只有一条地铁线,乘客比较少,新增几条线并且能够连接在一起,那么乘坐的人就多了。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所有用户都可能从网络规模的扩大中获得了更大的价值。此时,网络的价值呈几何级数增长。这种情况,即某种产品对一名用户的价值取决于使用该产品的其他用户的数量,在经济学中称为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或称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实际上是规模经济衍生出来的。规模经济,可以用“边际”的概念更好理解,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投入,被认为发生了规模经济。互联网产品的固定成本主要是开发成本非常高,但边际成本极低甚至接近于零,非常有利于边际扩展,一个单位的成本增加,甚至带来几何数的边际收益。
经济学上,通常以网络外部性来解释网络效应。外部性一般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指的是正外部性,即用户人数越多,每个用户得到的效用就越高,网络中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网络外部性分为直接外部性和间接外部性。直接网络外部性是通过消费相同产品的用户数量变化所导致的经济收益的变化,即由于消费某一产品的用户数量增加而直接导致商品价值的增大; 间接网络外部性是随着某一产品使用者数量的增加,该产品的互补品数量增多、价格降低而产生的价值变化。
一般认为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长,将会带动用户总所得效用的几何级数增长。但实际上,关于网络效应的准确计算是比较困难的。3Com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发现了梅特卡夫定律来量化网络效应。梅特卡夫定律认为,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长,数学公式可以表述为y=n²。
后来很多研究表明,网络效应按平方倍数增长发生在前期可能性大,后期或面临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况。在后期网络效应更多演变成长尾效应。我们也可以从长尾曲线中获得启发,长尾曲线是一个对数函数:y=logax(0
现实中也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这一函数。比如微信用户前期增加,可能你的朋友们加入,对你而言非常重要,但是到后期成千上亿用户的加入对你而言影响不大。另外,如果网络效应按平方倍数增长,竞争对手将无生存之地,这就无法解释谷歌和百度,饿了么和美团之间的抗衡。
区块链
网络效应的优势与挑战
从比特币身上可以看出区块链的网络效应,一个新增地址的增加,给其它用户带来正效应。区块链与互联网一样具备网络效应,但是与传统互联网的网络架构完全不同。现在很多互联网产品都被平行映射到区块链上,如区块链微信、区块链支付宝、区块链操作系统、区块链DAPP。那么问题来了,区块链的网络效应能否干掉互联网?
区块链网络效应的优势:
一、区块链在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不可逆、去中介化等方面具有优势,区块链或许可以借助分布式数据储存构建比互联网更为庞大的网络,引发更大网络效应。我们从比特币身上看到这种可能性。在互联网上,我们现存支付宝系统、微信支付系统、各国各种商业银行支付系统,这些系统之间虽然有些可以相互转账但是都隶属于不同国家的中心化数据库,交易成本比较高。但是,比特币网络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系统,全球任何人都可以在比特币网络中生成非常多的地址,实现实时全球转账,交易成本更低,网络效应更大。
二、区块链数据私有化带来大数据外部效应。当前的互联网网络,数据存储在各个中心化数据库之中,用户不具有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区块链网络中,数据归属于用户私人所有,用户掌握自己的数据,可授权使用,可数据共享。这种私有化机制可以大大激励用户参与区块链网络,以及保护和共享数据,数据共享带来大数据的网络效应。
不过,区块链的网络效应同样具有边界限制,产生边际效用递减。甚至与互联网相比,区块链网络的扩张具有更高风险。
区块链的网络效应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如何构建可持续的共识机制,即避免分叉。共识汇聚人来,共识流失人走。区块链网络扩张,同样伴随着共识分裂进而形成的分叉。如何满足越来越多的大多数人,构建可持续的共识机制,是个巨大的挑战。共识机制实际上决定了区块链网络的边界,边界则决定了网络效应的范围。
二是如何做到更大范围的公平。公平永远是相对的,人越多,公平的挑战越大。更大范围的公平才能吸纳更多人参与,才具有大网络效应,但目前公平性的挑战依然很大。POW看似最为公平,实际上电子制造能力强大而成本低廉的中国占了巨大便宜,中国矿商垄断了算力。对于更多的人,更大范围的公平似乎只有随机选择。但是随机选择显然漠视了人类的智慧,幸运者占便宜,似乎对努力而聪慧者不公。但聪慧者的天赋各异,更难平衡。
三是拜占庭容错在多大范围内有效。比特币利用优化化的拜占庭容错机制,只要6个节点验证就默认所有节点验证,这实际上并不够科学。拜占庭容错机制还难在广泛的公链中发挥效应,被认为联盟链的选择。反过来,如果区块链网络无法通过拜占庭容错解决不诚信节点问题,那么还有其他办法吗?区块链有效边界是否受制于此?
区块链的网络效应与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各有优劣,本质上是分布式数据库与中心化数据库在技术应用上表现出来的优劣性。但是,网络效应的推动,二者不可避免地发生正面“冲突”,甚至发生摧毁性、垄断性的竞争局面。区块链能否对互联网产品构成替代,网络效应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