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 9号)明确了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即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从售电侧开放的内涵来看,其重点在于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赋予用户自由选择权,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从售电主体的构成来看,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从事售电业务,鼓励培育市场化售电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和发电企业等六类主体今后将从事售电业务。
随着电改九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我国不少地方已经注册成立了售电公司。但除广东、云南等省份外目前大多数售电公司只是完成了工商注册,并未开展实质性的购售电业务。现阶段中国的售电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还处于形成时期。考虑到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或多或少的会参照、学习国外成熟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因此分析、借鉴国外成熟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的业务模式,便于理顺我国售电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根据国外先进电力市场的成熟经验,售电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核心业务和增值服务两类。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即购售电业务,是从电力批发市场购买电力再销售给终端用户并从中赚取差价,其核心竞争力包括客户资源、电源资源、信息处理能力、电力市场竞价决策能力、服务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售电公司的增值业务则包括向用户提供优化用电策略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以及将售电业务与其他辅助服务打捆,向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国外售电侧开放初期,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价差是售电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零售价格是售电公司吸引用户的关键因素。随着售电侧市场的逐步成熟,售电公司的竞争优势除了价格之外,更多的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服务和服务创新。
依据国外售电公司业务模式的发展过程,可以清晰的判断出现阶段在我国售电侧开放初期,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价差盈利,售电公司向用户提供的电力价格是吸引用户的关键因素。此时售电公司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和市场报价策略的支撑,才能向用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的同时维持自身可靠的价差收益,如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正是借助我司良好的售电管理决策平台在广东省历次电力竞价中排名第一,获得丰厚的价差利润。
受广东省售电公司获利丰厚的信息刺激,各相关企业纷纷抢注、申请售电公司的准入资格,期望到电力市场中套利。随着电力市场中准入售电公司的增多,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那些不具备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报价策略的售电公司将难以持续获得价差收益。同时个别不负责任的平台提供商为了迎合新入市售电公司的套利期望,向客户廉价兜售自创的,未经市场检验的,不具备实际使用价值的投机套利方法,这将对售电公司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加速市场中售电公司的分化。
随着市场的逐步分化,那些不具备技术、人才和策略优势的售电公司很难在批发市场中获得竞价优势,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此类售电公司的业务开展。售电公司在取得售电牌照后,若长期无法开展正常业务,后期随着国家在售电牌照方面的收紧,存在被取消售电资格的可能。
为了解决新入市的售电公司缺乏技术、人才和优秀竞价策略的现状,我司整合电力市场行业的专家、学者,向售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和支撑服务。同时我司与清华大学统计学研究中心通力合作开发出优秀的电力市场竞价策略,向售电公司提供高价值的售电管理决策平台。我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深厚背景和云计算技术的售电管理平台提供商,在为售电公司提供优秀的售电管理平台的同时,更为其提供独家的电力市场竞价策略,降低其市场博弈风险,助其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