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 ID:nengyuanguancha
下面就一起来剖析下,这其中的门道吧。
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实施意见》对售电侧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作了创新性安排,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一个亮点。准入机制方面,将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监管,提升工作效率,重点是“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
为确保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中国的电力产业市场跟国外有所不同,国外的售电业务百分之五十以上由发输配售一体化公司所承担,独立售电公司占一部分比重(其中美国的独立售电公司发展较好,市场份额达到百分之四十)。而中国的新电改前的售电市场,主要是发售一体化(主要呈现为大用户直购电)和输配售一体化。按照目前的电改原则,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加大对输配企业(也就是电网企业)的监管,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很明显,发输配售一体化和输配售一体化都是不受政策鼓励的。那么,接下来,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国售电侧整体发展模式应该是:发售一体化、独立售电公司及初期电网企业通过力量博弈而短期内将会存在的输配售一体化模式。
文章转自:电力专家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