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与从业人员资质
前置条件
(1)企业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产总额与拟售电量规模
2千万元至1亿元—6亿至30亿 千瓦时/年
1亿元至2亿元—30亿至60亿 千瓦时/年
2亿元以上—不限制其售电量
从业人员与资质
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注意事项
(1)根据重庆市售电公司准入要求,资产总额认定为实缴金额或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
(2)除已提供职称证件的“一高三中”人员外,至少再提供6名人员的资质佐证材料。
经营场所设备与信用要求
前置条件
(1)企业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场所和设备
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信用要求
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注意事项
(1)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2)信用记录需提供征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