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处获悉,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培训班(第一期)培训课件(第三部分)中含有《广东现货系统分析结算操作说明》,其中包含电厂侧操作指引、售电侧操作指引、用户侧操作指引、零售结算业务流程四大部分。
现货零售结算与中长期零售结算的差异主要有:
代理关系:中长期结算为建立代理关系,上传合同,代理关系与合同不相关;现货结算为代理关系变更时(代理关系提前终止),对应的无效代理周期,如果已经签订需要添加终止其零售合同(零售结算模式和参数)的流程,要先解除或变更代理关系要优先接触对应周期的零售合同。
零售结算模式与合同一致性:中长期结算为固化的零售合同如有修改需经交易中心核对合同是否变更;现货结算为1.电子版合同经双方确认盖章后零售结算直接生效。2.合同扫描版提交时需同步选择确认零售结算模式,经交易中心核对模式与合同的一致性后归档。
监控及提醒:中长期结算不完善;现货结算开发零售结算监控功能,对电子合同和零售结算自动比对,对合同结束及未后续申报进行提醒。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