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售电公司补交社保缴纳证明的通知》,注册时未提交社保缴纳证明,仅提供社保缴纳承诺书的售电公司,且准入注册生效已超一年时间。注册时已提交社保缴纳证明的售电公司无需再次提交。
售电公司准入注册生效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将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提交至四川电力交易大厅。
详情如下:
关于售电公司补交社保缴纳证明的通知
相关售电公司:
按照《四川省售电公司注册办事指南(暂行)》(川能源〔2017〕8号)文件要求:“售电公司如在注册时无法提供其从业人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在准入注册生效后一年内补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从2017年6月启动售电公司注册工作至今,已超一年时间,部分售电公司提交的社保缴纳承诺书已到期,按照省能源局工作要求,请相关售电公司尽快补齐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详细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交范围
1.注册时未提交社保缴纳证明,仅提供社保缴纳承诺书的售电公司,且准入注册生效已超一年时间。
2.注册时已提交社保缴纳证明的售电公司无需再次提交。
二、补交时间
售电公司准入注册生效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将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提交至四川电力交易大厅。
三、补交要求
1.社保缴纳证明须由政府各级社保缴纳中心出具。
2.社保缴纳证明落款时间须在缴纳日期的2个月以内,且反映近半年来的社保缴纳情况。
3.社保缴纳证明中从业人员数量须占售电公司从业人员总人数的60%及以上。
4.社保缴纳证明中的从业人员须与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从业人员保持一致,若从业人员需更改,请联系交易大厅工作人员。
5.请各售电公司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补交社保缴纳证明,逾期未补交,将影响后续电力市场交易的正常开展。
四、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28-68133636-0
交易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四川省电力公司一楼北侧
附件:售电公司准入注册生效时间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