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明确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由原售电公司“每月自己建立购电合同与终端用户的关联关系”调整为“按照月度交易购电合同出清电量比例(分电压等级)分摊实际结算电量”。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