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成为继山东之后又一开展售电公司现场核查的省份,核查内容包括: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准入条件情况,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设备和信息系统、工商注册信息等;售电公司市场运营情况,如:经营状况、售电业务开展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等。 核查分为售电公司自查与现场核查两部分,售电公司需要将自查报告于1月18日前报送。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