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9年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采取“全电量”方式的通知》,从2019年开始,原则上将对所有用户采取“全电量”方式,如用户有特殊要求需要选择“部分电量”模式,需填写申请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审批后执行。
详情如下:
关于2019年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采取“全电量”方式的通知
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57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运行实际情况,从2019年开始,原则上将对所有用户采取“全电量”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发电企业负责通知所签约的直接交易用户(不包含售电公司代理用户)2019年市场化直接交易将采取“全电量”方式,并填写《XX发电企业代理直接交易用户“全电量”方式确认情况表》(附件1)后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如用户有特殊要求需要选择“部分电量”模式,则编制附件2《关于选择部分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的申请》,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审批后执行。
3.请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2019年1月14日12:00点前将资料提交到重庆电力交易中心102室蒋振涌处,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 蒋振涌 电话:(023)63680568
附件:1.XX发电企业签约直接交易用户“全电量”方式确认情况表
2.关于选择部分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的申请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