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接到某售电企业反映,其月度偏差考核金额过高,超出了正常的范围,给其企业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失。山东能源监管办立即向当地供电企业、交易中心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该售电企业已被连续偏差考核2月,售电企业均未在偏差考核公示期提出相关异议,偏差考核费用已扣除;该售电企业代理的用户月电量因线路调整的原因也确实存在统计不全的问题,导致用户连续两月偏差过大。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售电企业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在公示期内查明原因或提出异议;二是供电企业未及时将线路调整情况维护入系统。鉴于上述情况,经我办沟通供电企业、交易中心,重新计算了用户电量和费用。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督促各市场参与主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市场争议,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