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12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暂停12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通知
各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七条“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征得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暂停其交易资格,重新参与交易前须再次进行公示”相关要求,我中心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售电公司连续开展售电业务情况开展了核查,经核查注册时间满1年但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12家,经公示后,报请自治区能源局批准。现暂停上述12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电力市场注册时间满1年但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名单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