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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议允许并鼓励新疆发电企业和内地售电公司对接

2017-02-15 09:02:59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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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8日下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新疆能监办副专员张志平带队参加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建新组织召开的《全面贯彻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扩大新疆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第二次研讨会。自治区发改委
2017年2月8日下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新疆能监办副专员张志平带队参加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建新组织召开的《全面贯彻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扩大新疆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第二次研讨会。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和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新疆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共同研究意见基础上,提出三条具体补充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在新疆新能源消纳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效方面要体现新疆新能源发电量已占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售电量的29%,这样的消纳新能源比重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衡量新能源消纳成效不能单纯以弃光、弃风率来考量,也要考虑电网容量和新能源消纳在全区用电量占比水平。
 
二是要争取国家在电力普遍服务上对新疆的扶持。新疆地广人稀,特别是南疆地区人均用电量低,也是少数民族集中区域,要加大输配电网建设资金投入,为实现“电化新疆”目标提供保障。
 
三是建议国家给予新疆电力工业特殊政策,允许并鼓励新疆发电企业和内地省份售电公司对接,参与内地电力市场交易,为新疆电力外送扩宽市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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