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冀北电网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指明了冀北电网今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有关事项。(文末附售电公司名单)
一、交易电量规模
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2016年冀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25%左右,约360亿千瓦时,其中270亿双边交易,90亿月度集中交易。其中电力用户与冀北区内电厂的交易电量为250亿千瓦时,与冀北区外电厂的交易电量为110亿千瓦时,此次交易由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协助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二、交易组织具体方式
全年电力直接交易组织采用双边交易为主,集中交易为辅的方式开展,双边交易可按年度,月度为周期开展,集中交易以月度为周期开展。
三、直接交易输配电价
区内电厂
按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级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执行。电力用户的购电价由基本电价和电量电价组成。
电力用户购电电量电价=直接交易电价(电厂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区外电厂
在京津唐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前,电厂上网电价和国网华北分布网供国网冀北电力公司年度售电价之间执行价差传导方式,在冀北电网内执行已批复的输配电价。
四、售电公司通过“打包”方式处理偏差问题
五、支持新能源参加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