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关于受让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公告发布,一起来看公告全文: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人民币2,008万元,受让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持有的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配售电公司”)50%股权。2017年4月25日,公司与长江电力签订《关于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合同》。
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系公司于2015年9月与长江电力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4,000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17T室,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建省配售电公司100%股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