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1月19日发布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通知,要求同一投资主体(含控股关联企业)控股(含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售电公司,全年合计成交电量的控制在60亿千瓦时内,旨在培养售电市场主体多样性,避免少数几家企业垄断市场。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最近又发布《关于安徽省2018年售电公司投资主体认定情况的公示》,对169家售电公司投资主体进行梳理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 可以说,安徽电力市场改革要动真格了! 原文如下: 《关于安徽省2018年售电公司投资主体认定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