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受理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合同备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受理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合同备案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为做好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准备,按照《辽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交易中心自2018年8月10日-8月16日接受代理合同备案,具体事项如下:
1.已通过公示且已经向交易中心递交了2018年度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请按照售电公司与用户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及备案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向辽宁电力交易中心送审备案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全部代理合同(用户必须已经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否则不予受理),一式两份,一份交易中心存档,一份交易中心代收送东北能监局备案。
2.提交代理合同时一并提交电力用户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一式一份。
3.未向交易中心提交2018年度履约保函仍有意向参与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的,或保函金额需要增加的,请在提交备案合同前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特别提示保函有效期一律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4.请各售电公司将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代理的全部用户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并提交《售电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双边交易代理电力用户购售电信息明细表》(见附件三),并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5.各售电公司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备案合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平台提交关联用户绑定申请,未经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提前绑定,绑定结束时间初步定为8月24日。具体流程如下:售电公司登陆账户——点击“基本信息”——点击“信息维护”——点击“用户绑定”——点击“绑定零售用户”——搜索绑定用户——点击“绑定”——填写代理期——上传代理合同(PDF格式,10M以下)——点击“提交”(注:确保代理用户的用电单元以电压等级+用户名+表号+用电类别的方式命名)。
6.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合同管理联系人:刘楠,联系电话024-23146062。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