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关于完善2018年结算和交易相关方式的函》(川监能市场函〔2018〕308号)要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对月度增量集中交易(含直购电和富余电量)功能进行了完善,并将从11月份起在月度增量交易中实施。为确保新功能顺利上线,将开展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关于完善2018年结算和交易相关方式的函》(川监能市场函〔2018〕308号)要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对月度增量集中交易(含直购电和富余电量)功能进行了完善,并将从11月份起在月度增量交易中实施。为确保新功能顺利上线,将开展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