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2018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扩大到1100亿千瓦时。自2019年1月1日起,逐步降低工商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限制性要求,逐年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到2020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省内发电量比例超过60%。进一步推动售电侧改革开放。
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利用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空间,采取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