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力交易中心今日发布了《关于收集2018年湖北省年度补充电力直接交易双边交易意向协议的通知》,交易价格实行“一口价”,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暂不执行。双边交易意向书收取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7:00。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