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辽宁电网2018年第四次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的通知》,11月23日9-11时登录交易平台申报。被替代方(出让方)申报电量、电价;替代方(受让方)确认被替代方申报的电量、电价信息。交易中心将受理的双边交易信息交由调度进行安全校核,并于校核后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辽宁电网2018年第四次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的通知
各相关发电企业: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第四次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请各发电企业按照《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东北能监市场[2017]105号文件第三十一条及《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东北能监市场[2018]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送达我公司,截止受理时间为11月22日11点30分。11月23日9-11时登录交易平台申报。被替代方(出让方)申报电量、电价;替代方(受让方)确认被替代方申报的电量、电价信息。交易中心将受理的双边交易信息交由调度进行安全校核,并于校核后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上一年度已提交的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申请书仍然有效,今年新参加发电权交易的市场成员,请于11月22日中午前将《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申请书》(一式八份)提交至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申请书范本及发电权交易协议范本详见附件。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