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布了3个水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公示,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瓦村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复函
广西亚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亚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瓦村水电站上网电价申请的报告》(广亚电(办)字〔2018〕3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61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核定瓦村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5元(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在电力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发电、供电双方可适时引入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灵川县雄鹰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复函
灵川县雄鹰电站: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灵川县雄鹰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新建小水电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电价,从2016年1月1日起,新投入使用小水电上网电价统一按0.32元/千瓦时执行。经审核,灵川县雄鹰水电站属于新建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为0.32元/千瓦时(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的复函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准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南交投报〔2018〕40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61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暂定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