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工信厅、贵州能监办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列入政府准入目录的电力用户均可参与交易。其中年用电量8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可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也可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年用电量不足800万千瓦时的用户需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以及优势特色行业和试点工业园区内的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且不受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
鼓励开展跨省区交易。5%以内少用电量免考核。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