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信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明确2019年市场交易电量规模700亿千瓦时左右,市场交易总体按照年度和月度两种周期安排。
电力用户准入条件主要有: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用户。2018年新投产工业企业月均购电量应达到80万千瓦时以上。已完成增量配电改革业务的试点园区和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工商业用户,不受用电规模限制。
已注册的售电公司可以代理用户开展市场交易,其代理的全部用户的年用电量总和应达到2000万千瓦时以上。
新用户注册工作应于12月13日前完成,委托售电公司代理的电力用户,应按规定办理绑定,绑定时间从即日起截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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