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鲁发改体经〔2017〕788号)、《关于修订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7〕178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对省内2018年11月份中长期交易合同偏差电量开展预挂牌交易,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售电方:根据山东能源监管办下发的《关于公布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机组)名单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7〕187号)文件确定的省内直调发电企业(详见下表)。2019年1月份未纳入开机组合的发电机组不得申报。
购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输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交易周期
2019年1月。
三、交易关口和标的电量
交易关口:发电企业交易结算关口保持既有关口不变。
交易标的:486761兆瓦时(上调电量)。
四、交易方式
1. 申报内容:购电方不需申报。售电方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上调电量及其上网侧电价;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精确到十位;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精确到个位。售电方可滚动调整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的为准。
2. 交易限额:各机组申报的上调电量不得超过总上调电量的20%,即97352兆瓦时。
3. 交易出清方式:采用统一边际电价法出清。根据售电方申报的电量—电价曲线,按电价由低到高排序,对相应申报电量依次匹配成交,直至达到公布的电量规模,成交电量最高价格即为市场统一出清价格。
五、交易合同
预挂牌交易成交后,按有约束出清结果执行,交易中心不再组织市场成员签订合同。
六、交易价格
售电方上调电量电价按统一出清价格确定(不再另计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七、交易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9日14:00~16:00,各售电方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售电量及售电价格。
2018年12月20日,调控中心对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校核。若部分市场主体电量无法通过安全校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校核情况重新计算出清,直至满足调控中心安全校核要求。
2018年12月21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请输入标题
郭 亮(交易方式咨询)
0531-80126630
杨光宇(交易方式咨询)
0531-80122983
延 雷(平台使用及数据填报咨询)
0531-8012297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