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年度清算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市场化用户将实行月末零点抄表,各售电公司需于12月31日12:00前根据预抄表电量预估12月全月电量,并根据预估电量预填报零售用户结算方案,交易中心据此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工作,若售电公司逾期未填报方案,将对售电公司信用产生影响。
于1月5日12:00前根据正式抄表电量修正12月零售用户结算方案,若在截至时间前未修改,按预填报的结算方案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关于2018年年度清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直接交易用户:
为做好今年12月电力交易结算及偏差考核年度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市场化用户将实行月末零点抄表。今年12月市场化用户用电量将进行一次预抄表和一次正式抄表。预抄表抄录11月29日零点至12月30日零点电量,用于预估全年数据;正式抄表抄录11月29日零点至2019年1月1日零点电量,用于正式结算。(此后每月均提前2天进行预抄表,月末零点进行正式抄表)。由此,用户12月实际结算电量为2018年11月29日零点至2019年1月1日零点(共33天)的用电量,请各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用户做好电量计划安排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月内交易进行偏差调整。
二、随着抄表时间调整,结算流程也相应修改如下:
各售电公司于12月31日 12:00前根据预抄表电量预估12月全月(共33天)电量,并根据预估电量预填报零售用户结算方案,交易中心据此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工作,若售电公司逾期未填报方案,将对售电公司信用产生影响。
各售电公司于1月5日12:00前根据正式抄表电量修正12月零售用户结算方案,若在截至时间前未修改,按预填报的结算方案进行结算;交易中心将于1月6日17:30前完成结算计算工作。
此后各月结算工作均按此时间流程执行(部分重要节假日可顺延)。
三、2018年年度偏差考核清算流程如下:
各售电公司于1月5日12:00前填报零售用户全年偏差考核方案,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