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日前发布了《河南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规则中称,电力大用户可选择直接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也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参与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上述两种交易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交易方式可采取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方式。 参与批发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月度偏差电量占其该月交易安排电量在±5以外的电量,±5%以内(含±5%)的部分免于考核。考核对象为参与批发交易的电力大用户、售电公司。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