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57号)、《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华中监能市场﹝2017﹞27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化重庆市市场化直接交易购售电及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以下简称“直接交易合同”)工作和简化工作流程,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拟自2018年开始调整直接交易合同签订方式,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采用的直接交易合同签订方式
自2018年始,市场化直接交易原则上不再签订纸质合同,调整为“直接交易承诺书+交易公告+交易确认单+电子化合同”方式。
二、工作安排
1、签订直接交易承诺书
所有市场主体在参与直接交易之前需签订直接交易承诺书。承诺书暂采用纸质盖章、2~3年一签的方式。后期,将根据系统建设及相关工作进度逐步实现在交易平台签订电子化承诺书(另行通知)。
2、发布交易公告
在每次交易前,交易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日期、交易计划量、交易方等信息。
3、形成交易确认单
在交易正式出清后,交易平台系统自动生成交易确认单。暂采用发电企业和用户(售电公司)双方纸质盖章的方式。后期,将根据系统建设及相关工作进度逐步实现在交易平台电子化确认(另行通知)。
4、电子化合同确认
在交易正式出清后,交易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合同,相关发电企业和用户(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进行校核、修改、确认工作。
三、相关事宜
直接交易合同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交易部交易合同管理人员:
桑福敏
联系方式:023-63680101
邮箱:cqjyzxjyb@163.com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