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山东省2019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公告》,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协商的直接交易电量为购电方用电量,协商的直接交易电价为售电方上网电价。售电方申报内容:申报交易时段内各月电量,单位为兆瓦时,精确到十位。申报售电方上网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精确到个位;同一机组对同一用户(售电公司)每月交易价格应一致。 双边协商交易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交易意向书。2018年12月25日9:00~16:00,各市场主体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并确认相关电量、电价信息。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