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今日公布了《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明确2019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降低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的电量限制为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开展售电公司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售电公司银行履约保函制度挂钩,减轻售电公司的运营成本。
工作重点: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交易规模,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范围. "一带五基地"实施企业、重点投资项目承担企业和省重点帮扶企业;网信产业中的大数据中 心、集成电路、数字智能产品生产等新动能企业;列入全省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的企业;以飞地经济为主的县域经济和小微企业。对于省里重点支持的企业,将优先参与跨省交易,放开用电量限制。
省内年度双边交易原则上分两次组织。第一次交易拟于3月份开展,未列入跨省交易名单的用户必须在本次完成交易,参加跨省交易用户可自主决定是否交易。第二次交易拟于6月份开展,主要解决后期准入用户和参加跨省交易用户未成交电量的交易问题。省内月度竞价交易,拟于4月份开始,每月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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