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27日对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总第十一批)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其中的9家售电公司(见附件)提出异议,依照《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10号)有关要求,通过我省售电侧改革工作小组各单位共同评估,9家售电公司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册手续自动生效。 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公司股东、人员资质等有重大变化的,售电公司应再次予以承诺、公示。 第十一批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