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4月省内重点电力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合同执行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本次交易电量总规模为3.83亿千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4月省内重点电力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稳定省内重点电力用户生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将组织开展2019年4月省内重点电力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准入成员
1.电力用户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见附件一)
2.发电企业
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水电单机容量3万千瓦及以上水电厂(见附件二)。
二、交易电量及电价
本次交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直接交易电量、电价,合同执行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本次交易电量总规模为3.83亿千瓦时。
本次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申报电价均为电厂侧上网电价。
三、交易组织
(一)交易地点
各发电企业及电力用户请随身携带密钥,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院内西侧一层)青海电力交易大厅,登陆青海电力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二)交易申报时间
交易申报时间:2019年3月29日,8:40-11:30
(三)交易流程
1.数据申报及确认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已协商签订的直接交易协议,在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交易,由发电企业发起交易申报,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确认,电力交易机构审核。
2.交易出清计算及安全校核
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出清计算,由电力调度机构对预成交结果进行安全校核。
3.交易结果公告
2019年3月29日18:00前在交易平台发布有约束成交结果信息,交易结果具有与直接交易合同等同效力。
(四)交易申报数据格式
电力交易平台系统采用电子化申报方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使用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交易运营系统,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电量、电价、交易执行时间等信息,并点击确认完成申报及确认工作,交易平台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加密、传输、保存处理。
1.本次直接交易申报数据请按要求填写交易电量、电价。
2.所有申报电量、成交电量数据单位均为兆瓦时,不保留小数,最小电量单位为10兆瓦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精确到10兆瓦时的整数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申报电价精确到0.1元/兆瓦时。购售双方申报价格均为电厂侧上网电价。所有申报电价、成交电价数量纲均为元/兆瓦时,可保留一位小数。
四、交易执行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青海电力调控中心根据直接交易合同,在月度电力交易计划中安排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电量结算。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详细约定。
五、交易信息发布与咨询服务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省政府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求,按照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规则,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信息公布、咨询服务等工作。电力交易有关信息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参与直接交易的各市场主体实时关注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青海电力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pmos.qh.sgcc.com.cn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梁超0971-6078393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郭满仓 0971-6078953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