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力用户入市注册流程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电力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不再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到湖南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注册成为市场主体,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原则上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详情如下: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力用户入市注册流程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为落实省能源局《关于放开湖南省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准入条件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9〕274号,以下简称“274号文”)要求,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简化注册程序,支持中小经营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湖南电力交易中心修订了电力用户入市注册流程、注册资料和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
按274号文要求,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电力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不再限制,同时应符合国家产业、环保、价格、信用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须经法人单位授权,非执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用户。
二、注册流程
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到湖南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注册成为市场主体,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原则上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电力用户注册流程包含注册申请、承诺、公示、备案等环节,电力用户自行登录湖南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hn.sgcc.com.cn)办理注册手续,录入注册信息并上传附件。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注册程序办理注册。电力用户提交注册申请后,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注册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是否受理注册提供反馈意见。已受理注册的电力用户须前往湖南电力交易中心递交已签字盖章的入市承诺书及相关资料接受一致性审查,零售用户可授权售电公司代办。
三、入市承诺
电力用户提交注册申请时应签署入市承诺书,承诺符合国家产业、环保、价格、信用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其注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进入市场的,取消其注册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四、注册公示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电力用户注册申请并经审核合格后,通过湖南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将电力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入市承诺书等材料向社会公示,暂定每周星期一(节假日顺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注册自动生效。
五、注册备案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定期汇总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建立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向电力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政府指定网站及湖南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发布。
六、其他事项
1.2019年7月3日起,按照调整后的电力用户注册流程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材料要求请见附件《电力用户注册指南及相关材料模板》。
2.市场注册联系方式:
市场注册咨询电话:0731-85332587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731-85334513
附件:电力用户注册指南及相关材料模板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日
附件:
电力用户注册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件及配套文件、《湖南电力交易中心电力市场主体规范指引》,拟参加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对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准入条件,按照“一承诺、一注册、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自愿注册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注册流程
1.用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需办理第三方数字证书。
2.注册申请。登录湖南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hn.sgcc.com.cn)提交注册申请,上传相关材料附件。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注册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是否受理注册提供反馈意见。已受理注册的电力用户须前往湖南电力交易中心递交已签字盖章的入市承诺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一致性审查,零售用户可授权售电公司代办。
3.入市承诺。电力用户提交注册申请时应签署入市承诺书,承诺符合国家产业、环保、价格、信用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其注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进入市场的,取消其注册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4.公示。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合格电力用户注册申请后,通过湖南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将电力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入市承诺书等材料向社会公示,暂定每周星期一(节假日顺延)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备案。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定期汇总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建立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向电力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政府指定网站及湖南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必备资料
1、直接交易用户
1.1注册申请表、注册信息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各1份。
1.2入市承诺书、入市协议签字盖章扫描件各1份。
1.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各1份。
1.4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交易员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需经企业法人签章。
1.5 同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扫描件1份。
2、零售用户
2.1 注册申请表、注册信息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各1份。
2.2 入市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1份。
2.3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各1份。
3、模板下载地址:市场主体注册申请表、注册信息表、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交易员授权委托书、入市承诺书、入市协议等相关模板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发布(https://pmos.hn.sgcc.com.cn),请自行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直接交易用户需办理第三方数字证书,其为交易平台使用的必备条件,请各直接交易用户自行联系提早办理,相关详细说明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官网上已发布。
2、所有扫描件档案用作交易平台附件上传,需采用JPG、PDF格式,各扫描件单独分开整理,图片清晰且命名为《XX公司营业执照》、《XX公司授权委托书》等,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请正确命名便于识别。
3、用户或被授权代办的售电公司可自行登录电力交易平台对注册信息进行滚动更新、维护,请及时维护企业联系人、企业法人等信
关于办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平台数字证书的详细说明
相关客户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发电企业和电力客户,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按照中发【2015】9号文要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支撑平台采用数字证书作为外网用户登录凭证。客户如登录使用系统,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
客户办理电子钥匙的流程:
1.客户向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证书指定电力交易资料收集审核代理公司)提交数字证书(智能密码钥匙)申请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接收申请材料邮箱为gdmails@126.com)详见附录二: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相关说明;
2. 北京科东收到材料后进行资质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北京科东负责联系客户在申请表中的联系人,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3.用户办理证书前需提前交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一代收费相关说明;
4.用户缴费后,北京科东开始制作智能密码钥匙(1-3个工作日);
5.办理完成后,北京科东会将智能密码钥匙和发票单据一起寄回至申请表中所填“通信地址”。
如有疑问请联系:
客服电话:010-82812901
办理人员:房毅18636153292王善磊15210951949 王国栋 13051346202 李良 18210324097
财务人员:张荣宝13581602137
直接交易用户交易账号申请
注册信息表
注册申请表
附件2-3:入市承诺书
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
(市场成员名称),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本企业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产业、环保、价格、信用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
3.本企业已经符合湖南省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人员、技术条件。
4.本企业严格履行各类市场交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不转供或变相转供直接交易电量。
5.本企业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峰、避峰等有序用电措施。
6.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向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进行了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包括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进入市场,将被取消注册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用户入市后需全电量参与交易、退市后需执行1.1倍目录电价且三年不得再入市以及偏差电量处理等相关规定),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交易机构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8.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9.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电力用户须对1-10条内容作出承诺,参与批发市场的直接交易用户在1-10条基础上还须对以下11-13条内容作出承诺:
11.本企业具有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信息报送、合同签订等功能。
12.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13.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息,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2-4-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XXXXX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公司名称)的□市场主体注册 □变更 □注销 □备案 □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公司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交易账号、密码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委托书参照使用。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市场主体在电力交易机构的注册、信息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
2.申请人填写申请公司名称,申请人签字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件2-4-2:交易员授权委托书
交易员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现委托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为湖南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员,全权负责我公司在贵机构的交易和对外签署直接交易合同。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机构存档,另一份可提交有关单位(复印件经加盖公司公章确认后具同等效力)。
附件2-5:市场主体入市协议
(协议编号:)
市场主体入市协议
甲方(市场主体):
乙方(市场运营方):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
本入市协议由下列两方签署:
□以下(1)条款适用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签署
(1)(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供电业务许可证编号,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以下(1)条款适用与售电公司签署
(1)(售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以下(1)条款适用与电力用户签署
(1)(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以下(1)条款适用与发电企业签署
(1)(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已取得颁发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2)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运营方,以下简称乙方):系经国家批准授权的电力交易运营单位,所在
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8号 ,授权代理人:。
为了市场主体顺利开展各项交易业务,甲乙双方根据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以下第一条适用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签署
第一条甲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区)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配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配售电经营区域为。甲方作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符合政府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自愿进入乙方市场参与电力交易。
□以下第一条适用与售电公司签署
第一条甲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区)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售电公司,售电经营范围为。甲方作为售电公司,符合政府有关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自愿进入乙方市场参与电力交易。
□以下第一条适用与电力用户签署
第一条甲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区)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甲方作为电力用户,符合政府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自愿进入乙方市场参与电力交易。
□以下第一条适用与发电企业签署
第一条甲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区)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为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台,分别为兆瓦(MW)台(年
月投产)、兆瓦(MW)台(年月投产),分别为兆瓦(MW)台(年月投产)、兆瓦(MW)台(年月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甲方作为发电企业,符合政府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自愿进入乙方市场参与电力交易。
第二条 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承诺信息、公示信息、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严格践行承诺。
第三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仔细研读了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湘监能市场〔2017〕48号)、《湖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能源〔2017〕298号)、《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准入管理办法》(湘经信能源〔2016〕406号)等相关管理文件,甲方已知悉参与乙方组织的电力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包括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进入市场,将被取消注册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入市后全电量参与交易、退市后需执行1.1倍目录电价且三年不得再入市、以及需承担偏差电量电费等风险),甲方承诺严格按照交易规则等相关管理文件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第四条 双方以相关交易规则和国家相关文件作为交易依据。甲方承认相关交易规则和国家相关文件赋予乙方的权利实为市场运营之必需,并承诺自愿承担对乙方行使前述权利可能出现的全部风险。如交易情况异常,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交易规则临时条款、对有疑义的交易结果暂停执行、停市等。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账户、电力用户终端软件等。
第六条 甲方自愿采用乙方提供的电子化电力交易平台,自行保存和修改账号密码。交易帐号和初始密码一经使用,即为甲方行为,使用甲方账号和交易密码所完成的一切交易,即视为甲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交易后果。乙方郑重提醒甲方自领到初始密码后立即更改,并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如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妥或未更改初始密码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保证全面、适当地履行交易达成的“电子交易合同”,具有足够充分的履约能力。本企业的交易代码、交易时间、交易密码及CFCA数字证书被视为本企业的电子签名,本企业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输入交易指令后并达成交易即视为本企业签署电子交易合同,电子交易合同如同书面合同有效。
第七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交易过程安全,防止交易数据被截取、篡改、顶替申报,规避网络安全风险,要求甲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甲方需购买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自行保存和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在正确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下,由该第三方提供账户安全保障。
第八条 甲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报价员)或联系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甲方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如变更代理人或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在变更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因不可预测或乙方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数据中断或丢失,交易恢复后以故障发生前电子交易系统最后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规则规定的及开展电力交易所需的计量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交易记录及提交的信息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如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乙方有权依据湖南省电力交易相关规则(细则)的规定披露或提供信息。
第十三条 甲方参与乙方组织的交易时,必须了解和掌握相关交易的管理制度及交易规则,并随时关注交易规则的调整。
第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甲方应对信息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甲方据此进行的交易风险自担。
第十五条 如甲方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和市场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甲方交易资格。
第十六条本协议采用书面文件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合同时,自甲方在登录湖南电力交易平台后阅读《市场主体入市协议》并点击“已阅读同意”即为签署生效。
第十七条 为保证乙方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合理收费,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电力监管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如国家、政府或相关有权部门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电力交易规则、规定进行了修订,甲方有义务自行知悉并承诺在交易活动中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送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
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原标题: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力用户入市注册流程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