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贵州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州)财政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意见》(黔府发〔2018〕9号)、《关于明确2019年电煤保供和电厂存煤考核奖惩措施的通知》(黔能源运行〔2019〕28号)、《关于明确2019年非省调电厂电煤保供考核奖惩措施的通知》(黔能源运行〔2019〕64号)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和鼓励火电企业采购高热值煤,现下达2020年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8770万元,用于补助发电企业2019年采购的第二批高热值煤,资金列入2020年“2299901其他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市(州)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并加强资金的跟踪监管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安排和使用资金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将下达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并按照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监控工作,确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0年6月1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