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试点高度重视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做好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衔接工作、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管理,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电力生产、消费的引导作用,规范确定市场限价,加强市场力风险防范等。
自4月份以来,现货试点省份都在积极推进。山东组织了第三次连续结算试运行,全国首个燃煤机组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的已验证;甘肃组织了全月连续结算试运行,整月连续结算试运行,现货市场价格与新能源预测或出力密切耦合;山西组织了连续半月结算试运行,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广泛参与;内蒙古开展了电力现货市场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联合运行的市场模式;浙江省7月也开展了全月连续结算试运行。
今年8月,广东将全月连续组织“价差月度交易+绝对价格周交易+现货”结算试运行。通过开展全月结算试运行,深入检验市场是否具备长期开展结算的条件,为后续正式结算做好准备。
根据《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0年8月全月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在现有基数计划电量、年度价差中长期合同电量和零售代理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全月连续组织“价差月度交易+绝对价格周交易+现货”结算试运行。
本次结算试运行,在总结前几次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做了较大改动,以交易组织为例:
交易组织部分的主要变化点:
• 自主协商削减:年度合同电量自主削减通过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不再使用发邮件申请的方式。
• 净合约量上限、累计交易量上变化:发电机组累计交易量上限不再是净合约量上限的2倍。机组累计交易量上限=2× (价差月竞上限+机组年度合同电量)+转让前基数计划+基数出让电量+基数受让电量
• 曲线分解: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历史用电特性曲线所用数据为2020年6月历史用电数据,不再提供2019年历史用电数据选项。
• 用户侧日前市场允许申报偏差比例:由100%调整为50%。
• 度电补贴标准:发电机组日前申报界面的“度电补贴标准”为原始补贴标准(批复上网电价加超低排放电价后,与参考基准价 0.463 元/千瓦时之差),未考虑分摊系数,仅供参考。
• 发电机组变动成本:暂取上一月偏差2 结算价格(不考虑自身原因)累加机组自身脱硫、脱硝、除尘及超低排放电价;若有政府最新调价文件,则气电机组发电成本采用调价文件中对应类型机组的最低批复上网电价。
• 用电企业参与价差月竞最小申报电量:由400万调整为200万千瓦时。
• 装机系数:热电联产燃气机组装机系数取 0.85,热电联产燃煤机组装机系数取 1.1,大鹏机组装机系数取 0.7
具体结算安排和实施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