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12月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安排的通知。
详情如下:
各市场主体: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2〕9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2〕85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28号)等文件规定,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3年12月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1日8:30-12月5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电力用户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准入申请,按照《安徽省电力用户准入程序服务指南(2023版)》(附件1)线上提供准入所需资料。为保证审核工作有序开展,请用户在截止期前完善交易平台线上申报材料,及时关注提醒短信、平台流程反馈信息,按时完成准入工作。本次电力用户准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期为12月5日17:00(逾期未提交完整的准入资料视为放弃本次准入资格),审核截止期为12月7日17:00。
二、12月6日8:30-12月7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售电公司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准入申请,按照《安徽省售电公司准入程序服务指南(2023版)》(附件2)线上提供注册所需资料。
三、12月6日8:30-12月7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发电企业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准入申请,按照《安徽省发电企业注册程序服务指南(2023版)》(附件3)、《新能源发电企业准入材料要求》(附件4)线上提供准入所需资料。
四、12月6日8:30-12月7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新型市场主体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准入申请,按照《安徽省新型市场主体准入程序服务指南(2023版)》(附件5)线上提供准入所需资料。
交易服务热线:4001895598
邮箱:jyzx_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