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长期协议预交易(补充)的通知》,现开展2017年年度双边挂牌交易(第二批),各市场交易主体按自愿原则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时间
2017年1月11日09:00至11:00。视市场交易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双边挂牌交易。
二、执行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与主体
列入自治区工信委公布准入名单的各市场主体,按自愿的原则到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含企业注册、数字证书办理),成为合格市场交易主体后,方可参与第二批年度双边挂牌交易。
2017年第一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有成交电量的电力用户不再参与第二批年度双边挂牌交易。
四、交易流程
1、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登录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填报挂牌电量、价差,形成标的。(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网址:https://pm.gx.csg.cn/)
2、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相互摘牌,即时成交。
3、交易结束后,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公布双边挂牌成交意向书。
五、相关要求
1、2017年第一批年度长期协议无成交电量用户中2016年外购电量在6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参与双边挂牌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但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2、2017年第一批年度长期协议无成交电量用户中2016年外购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6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仅能由1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双边挂牌交易。
3、各市场交易主体年度双边挂牌、年度双边协商总成交电量不得超过《关于开展2017年长期协议预交易(补充)的通知》规定的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电量上限。各市场交易主体应根据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结果及时调整双边挂牌电量。
4、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最低挂牌电量为5000万千瓦时,且每次挂牌电量不得低于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电量上限的20%,最低价差0.1分/千瓦时,剩余电量低于5000万千瓦时或不足20%时可全部挂牌。
联系人:商云龙 0771-2550541、13768880919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7号电力大厦C座一楼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2017年1月10日
关于开展2017年年度双边挂牌预交易的补充通知(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