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电企业:
交易中心对2016年12月份各电厂的电量完成情况进行了核算,并对少发电量的电厂电量偏差责任进行了初步认定。交易中心将组织12月份事后合约协商转让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事后自由协商合约转让交易时间:
2017年2月14日12:00—2017年2月16日12:00。
二、事后自由协商合约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一经成交确定后将不可更改。
由于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电价是临时电价,各电厂的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的挂牌成交电量价格亦是临时价格,后续对西电东送框架协议挂牌交易结算时会根据最新的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电价进行结算。但事后自由协商合约转让交易结算价格不会随着西电东送框架协议挂牌交易结算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三、目前交易系统中默认,少发电厂转让的少发电量首先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少发电量,其次是由于系统原因导致的少发电量。
四、事后自由协商合约转让交易的交易系统填报步骤:
(1)购方(超发电厂)填报合约转让的电量和价格等协商信息;
(2)售方(少发电厂)确认。
一经确认则成交,结果无法更改。
五、2016年12月事前交易完成情况表及偏差责任认定详见附件。各电厂对电量偏差有疑义的请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交易系统中会对实际偏差数据进行更正,请以交易系统中公布的为准。其中,月度平均成交价格是指事前月度电厂各类西电东送电量交易和省内市场电量交易成交电量的加权平均价。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