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东省交易中心组织了省内售电公司与大用户进行结算培训讲座,给售电公司们官方科普了结算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本文转载自:晶见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EnergyStudies 作者:陆伟杰)
晶见的小伙伴在现场进行了仔细学习与整理。首先,我们了解了新规则下结算管理特点:
突出计划性、规范性、时效性
计划和市场解耦,批发和零售同步结算
用电侧与发电侧紧密联动,发电侧内部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
偏差的存在使得不一定“多多益善”
那么,发电企业结算需要做什么?
1,按照市场运营规则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交易合同及电网企业签订的结算协议,收取电费。
2,若遇到全月停机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费用的,需及时付款。
3,在临时结果公示后审核确认本企业结算结果并反馈意见。
4,配合交易中心做好结算相关数据准备、资料提交等工作。
结算步骤:
A类机组:抄表计量→电量电价考核补偿→开票收款
非A类机组:抄表计量(每月1日)→电量电价考核补偿→数据准备(整体和个体)→计算电费→确认交易电费(每月13日)→确认总电费及明细(每月14日)→开票收款
结算需要准备哪些数据?
整体数据:交易完就有的总基数计划、总合约电量、发电偏差价格、统一出清价
结算月才有的总上网电量、市场总实用电量
个体数据:交易完就有的基数电量计划、合约电量、长协价差、发电权转让量价
结算月才有的上网电量、考核费用、差错追补、上网电价、环保电价
电厂需要确认哪些信息?
1,电量电价信息:
B类机组总基数电量(实际)=B类机组总上网电量-市场化用户总实际电量
B类机组基数完成比例=B类机组总基数电量(实际)/B类机组总基数电量(计划)
市场合约总体完成进度=市场化用户总实际电量/市场化总交易电量
2,发电权结算信息
发电权合约基数转让结算电量=B类机组基数完成比例×发电合约基数转让交易电量
发电权合约长协转让结算电量=市场合约总体完成进度×发电合约长协转让交易电量
发电权结算电量=发电权合约基数转让结算电量+发电权合约长协转让结算电量
发电权还原后上网电量=上网电量+发电权结算电量
3,基数电量结算信息
基数电量为调度调整后月度基数电量
应发基数电量=基数电量×B类机组基数完成比例
政府核定价为裸机电价
4,批发市场双边协商结算信息
5,批发市场集中竞争结算信息
结算价格=成交价差+政府核定价(裸机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