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规范指引》(试行),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下同)组织对第一期24家售电公司(含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11家和蒙东电力交易中心直接受理13家)进行了公示,现将公示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分两批次推送的京合锐赛尔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售电公司和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售电公司,在2017年2月13日至3月13日及2017年3月6日至4月6日公示期间,蒙东电力交易中心未收到对公示材料存在异议的反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24家售电公司公示期满无异议,全部已通过公示。
特此公告。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