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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申报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的通知

2017-04-26 23:42:05 北极星售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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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为推进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稳增长措施,自治区近期组织2017年电力用
关于申报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推进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稳增长措施,自治区近期组织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电力用户新增电量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力用户新增电量类别包括:Ⅰ类为2017年新投产项目;Ⅱ类为截止2017年4月底企业用电量超过2016年全年用电量,或企业变压器增容改造新增电量;Ⅲ类为截止2017年4月底,企业用电量小于2016年全年用电量,以年初申报的上半年交易电量为基数的新增电量。
 
二、双边交易范围:北疆、东疆新增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南疆新增电量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
 
三、交易时段:属于Ⅰ类、Ⅱ类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时段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Ⅲ类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时段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四、未参加“2017年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按自治区经信委(新经信电力[2016]555号)文件要求申报;参加“2017年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地州市经信委会同当地供电公司,按Ⅰ类、Ⅱ类、Ⅲ 类用户分别填报2017年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日。附件下载路径:www.xjeic.gov.cn/组织机构电力处文件通知栏中下载。
 
联系 人: 叶尔生 钟亮
 
联系电话:0991- 4548712 4523732(兼传真)
 
邮件信箱:zzqjxwdlc@163.com
 
附件: 1.2017年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申报表
 
2.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申报通知(新经信电力[2016]555号)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4月24日
新疆申报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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