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云南送广东月度挂牌交易将于5月19日展开,挂牌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本次挂牌交易关口为广东电网与超高压公司的计量关口,云南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计量关口。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5月云南送广东月度挂牌交易的通知
超高压公司,广东、云南电网公司,南网总调,云南相关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有关要求,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云南富裕水电在区域范围内充分消纳,我中心将于5月19日组织开展5月云南送广东月度挂牌交易,挂牌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一、市场主体
购电方:广东电网公司。
售电方:云南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97号)中可以参与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增送电量挂牌交易且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相关电厂。
输电方:云南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二、交易关口
本次挂牌交易关口为广东电网与超高压公司的计量关口,云南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计量关口。
三、交易价格
依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讨论并通过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按照5月云南、广东省省内月度交易平均价格折算到交易关口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挂牌交易价格,其中广东侧交易关口价格为0.39803元/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价格为0.20376元/千瓦时。
根据有关批复文件,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082元/千瓦时,线损电价0.02077元/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500kV输电价格0.0915元/千瓦时。
四、交易规模
根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5月电力交易计划的通知》(广州交易[2017]45号)以及云南电网公司送电申请,本次挂牌电量规模定为广东侧落地电量(交易关口)20亿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为21.4072亿千瓦时。
五、交易曲线
交易曲线参照广东用电负荷特性,按照电力峰谷比1:0.5-0.6安排。
六、交易安排
(1)5月19日9:00-11:00,请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网址为www.gzpec.cn)进行摘牌申报;
(2)5月19日11:00-22日12:00,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对挂牌交易进行计算、出清,南网总调进行安全校核。5月22日下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此次挂牌交易结果。
(3)5月23日9:00-12:00,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确认交易结果并查看交易结果通知书。
七、交易结算
参加本次交易并成交的云南电厂,在交易结算时优先进行电量结算;未参加交易且在调度执行中增送广东的云南电厂,因交易电量、电价不明确暂不具备结算条件,需相关各方协调一致后按照省间交易偏差电量处理有关原则进行考核和结算。
八、交易规则
本次交易依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讨论并通过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并将本次交易方案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报备。若国家有关部委近期正式批复《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相关交易规则以批复文件为准。挂牌交易申报及出清规则如下:
1、云南相关电厂在广州电力交易平台自愿申报摘牌电量,摘牌价格为购电方挂牌价格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价格。电厂申报摘牌电量应满足电厂发电能力约束,摘牌峰谷曲线原则上应与购电峰谷曲线相同。
2、当电厂摘牌总电量大于挂牌总电量时,电厂按各自摘牌电量所占比例分配挂牌电量;当电厂摘牌总电量小于或等于挂牌总电量时,电厂摘牌电量全部成交。按照以上原则形成无约束交易出清结果,并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正式出清结果。其中,购电主体成交电量=发电上网侧成交电量×(1-超高压公司核定线损率)
3、购电省(区)电网公司挂牌价与西电东送框架协议落地价之间的差价形成的差额电费原则上应补偿购电省(区)受影响的电厂,具体补偿规则由购电省(区)电力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各单位在交易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系处理。
工作联系人:丁军策 020-38120980
王景亮 020-38120989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5月云南送广东月度挂牌交易的通知
超高压公司,广东、云南电网公司,南网总调,云南相关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有关要求,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云南富裕水电在区域范围内充分消纳,我中心将于5月19日组织开展5月云南送广东月度挂牌交易,挂牌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一、市场主体
购电方:广东电网公司。
售电方:云南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97号)中可以参与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增送电量挂牌交易且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相关电厂。
输电方:云南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二、交易关口
本次挂牌交易关口为广东电网与超高压公司的计量关口,云南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计量关口。
三、交易价格
依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讨论并通过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按照5月云南、广东省省内月度交易平均价格折算到交易关口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挂牌交易价格,其中广东侧交易关口价格为0.39803元/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价格为0.20376元/千瓦时。
根据有关批复文件,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082元/千瓦时,线损电价0.02077元/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500kV输电价格0.0915元/千瓦时。
四、交易规模
根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5月电力交易计划的通知》(广州交易[2017]45号)以及云南电网公司送电申请,本次挂牌电量规模定为广东侧落地电量(交易关口)20亿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为21.4072亿千瓦时。
五、交易曲线
交易曲线参照广东用电负荷特性,按照电力峰谷比1:0.5-0.6安排。
六、交易安排
(1)5月19日9:00-11:00,请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网址为www.gzpec.cn)进行摘牌申报;
(2)5月19日11:00-22日12:00,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对挂牌交易进行计算、出清,南网总调进行安全校核。5月22日下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此次挂牌交易结果。
(3)5月23日9:00-12:00,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确认交易结果并查看交易结果通知书。
七、交易结算
参加本次交易并成交的云南电厂,在交易结算时优先进行电量结算;未参加交易且在调度执行中增送广东的云南电厂,因交易电量、电价不明确暂不具备结算条件,需相关各方协调一致后按照省间交易偏差电量处理有关原则进行考核和结算。
八、交易规则
本次交易依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讨论并通过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并将本次交易方案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报备。若国家有关部委近期正式批复《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相关交易规则以批复文件为准。挂牌交易申报及出清规则如下:
1、云南相关电厂在广州电力交易平台自愿申报摘牌电量,摘牌价格为购电方挂牌价格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价格。电厂申报摘牌电量应满足电厂发电能力约束,摘牌峰谷曲线原则上应与购电峰谷曲线相同。
2、当电厂摘牌总电量大于挂牌总电量时,电厂按各自摘牌电量所占比例分配挂牌电量;当电厂摘牌总电量小于或等于挂牌总电量时,电厂摘牌电量全部成交。按照以上原则形成无约束交易出清结果,并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正式出清结果。其中,购电主体成交电量=发电上网侧成交电量×(1-超高压公司核定线损率)
3、购电省(区)电网公司挂牌价与西电东送框架协议落地价之间的差价形成的差额电费原则上应补偿购电省(区)受影响的电厂,具体补偿规则由购电省(区)电力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各单位在交易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系处理。
工作联系人:丁军策 020-38120980
王景亮 020-3812098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