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6月富余电量交易的公告》,将于今日(6月2日)开展6月份富余电量交易。
据了解,6月份申报参与富余电量交易用户数为349家,申报电量总需求为5.7亿千瓦时。水电企业参与富余电量交易的总上限为用电需求的3倍,可在限额内参与交易。
本次交易采用复式竞价撮合交易方式,按水电交易执行。交易过程分为“集中竞价、双挂双摘”两个阶段,其中前30分钟为集中竞价阶段,其余时段为双挂双摘阶段。
富余电量交易最低申报价格为0.07元/千瓦时,最高申报价格为0.10元/千瓦时,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
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用电企业在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期间超过基数的部分为富余电量。直购电企业在直购电交易电量之外,相对基数仍有增量的,可参与富余电量交易。用户的月度增量电量达到1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自愿向属地供电企业一次性申报各月的用电增量。如用户当月实际用电增量未达到申报电量且偏差超过15%,从次月起不再纳入富余电量政策实施范围。
看来,不论是电力用户还是发电企业,都要谨慎申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