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此次交易时段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详情如下:
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我区降成本、稳增长,自治区将组织2017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交易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就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2017年第一批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无需再提交审核材料,仅填报电力用户申请直接交易汇总表(附件1)。
二、未参加2017年第一批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按照自治区经信委(新经信电力[2016]555号)文件要求申报。
(1)营业执照
(2)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3)售电公司基本情况情况表
(4)入市协议书
(5)代理电力用户按附件1填报,,按新经信电力[2016]555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各地州市经信委会同当地供电公司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不再申报)按附件1汇总后,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
我委将会同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对各地州市上报的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将在新疆经信委网站(http://www.xjeic.gov.cn)进行公示。
联 系 人: 钟亮 叶尔生
电话传真:0991-4523732 4548712
邮 箱: zzqjxwdlc@163.com。
附件:1. 电力用户申请直接交易汇总表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