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2017年年度直接交易已完成,根据市场规则,确定年度直接交易合同加权平均电价为0.33834元/千瓦时,年度直接交易合同加权平均降价额度绝对值为0.03096元/千瓦时。请各市场主体按照直接交易结算流程细则(试行),安排做好2017年直接交易结算工作。
1.省电力公司做好购电主体月度用电量抄录工作,在6月23日前,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报送今年1-5月购电主体的月度用电量,抄送购电主体;从7月1日起按规定向省电力交易中心报送购电主体的月度用电量,抄送购电主体;
3、各市场主体密切关注交易平台结算数据的发布,及时进行结算数据的确认;
4、售电公司按规定编制差额电费分配表,及时提交省电力公司,抄送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省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钱寒晗
服务热线:0551-63402298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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