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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部电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

2017-06-28 11:58:12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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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南部电网2017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近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南部电网2017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南部电网2017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近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南部电网2017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市发展改革委,定州、辛集市发改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冀政字〔2016〕26号),和《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上半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交易供需情况,经研究拟新增一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市场成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用户的申报条件
 
1.符合《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次申报用户的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推荐企业,可放宽到10KV及以上;
 
3.应是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
 
4.年用电量应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
 
5.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当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申报用户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二、电厂的申报条件
 
1.省内20万千瓦及以上超低排放达标机组,符合《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省外点对网机组或类似于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送电的机组。
 
三、有关要求
 
1.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辛集市发改局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内电力用户的申报工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会同当地环保、国土、供电营销等部门对用户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各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用户请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对申报电厂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点对网电厂或类似于点对网电厂中属于京津唐电网调度的到北京交易中心申报、属于河北南网调度的到河北交易中心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电厂请交易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
 
3.省电力公司指导市县电力公司对用户的用电信息按要求进行填报。集团公司中申报的交易企业是其所属子(分)公司的,要以子(分)公司的名称进行拆分申报,不能笼统地以集团名义申报,申报的子(分)公司名称要与其营销用户标号准确对应。
 
4.请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定州、辛集市发改局,省级交易中心等对所审核的材料妥存备查。
 
5.请将符合条件的市场成员于6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办,过期视为无申报。
 
上报我委的电力市场成员,我们将结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要求等,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申请入市成员进行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之后组织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新用户市场注册等工作。2017年下半段电力直接交易具体规模、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将在交易公告中明确。
 
省电力办联系人:赵宁、李键0311-88600396
 
石家庄市联系人:周修权0311-86687480
 
保定市联系人:赵辉0312-3088373
 
邢台市联系人:谷桂恕0319-3288922
 
邯郸市联系人:李玉彬0310-3112861
 
沧州市联系人:赵阳0317-2160972
 
衡水市联系人:蔡琨0318-2183868
 
定州市联系人:王立杰0312-2311928
 
辛集市联系人:郝同献0311-83210370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崔志坤0311-8793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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