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违约金收取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各市场主体:
根据省物价局最新电价有关政策,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和<安徽省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16〕78号)和《安徽电力市场电量结算规则》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违约金收取涉及的降价额度作补充说明,详情请各市场主体访问电力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pmos.ah.sgcc.com.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