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7-ZB01-XMZB-1029-0734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13_39285145
开标:2017-10-10
标讯类别:国内
招标人:湖南省能源局
资金来源:其它
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白沙洲工业园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资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2017年8月22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1)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园区平台公司占股30%,其他任一法人单位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在未来新成立的园区配电公司中的总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50%。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2)联合体应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园区平台公司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6)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家。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天8:4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400-103-9990转829
手机:15801679990
传真:010-52283967(自动)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