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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8 14:57:31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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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 招标范围:中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 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湘潭经开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2017年8月22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1) 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 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3) 发电市场主体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发电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园区平台公司占股18% 。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2) 联合体应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3)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 园区平台公司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天8:4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持联合体协议书一套交招标公司,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公开开标。
 
6.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 投标保证金帐号:
 
7.1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800000元),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903156810711
 
7.2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能源局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
 
电 话:0731-84447300、84446410、84445603、84432709转5328
 
传 真: 0731-84429055
 
联 系 人:曹女士、鞠女士、贺先生、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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