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四川发布《关于非直供区直购电用户自愿申请退出2017年10至12月直购电市场的公告》,称自2017年10月1日起,现行执行平移法的直接交易电量输配电价按国家标准执行。为确保平稳过渡,2017年10月至12月,阿坝州、干孜 州、凉山州、雅安市等低电价地区直接交易用户可自行选择恢复执行目录销售电价。





自愿申报退出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8:30至11月6日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