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名单公布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工电促[2015]2号)要求,我中心组织完成了对2017年第三季度新申报机构的资质审核和评定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通知)。 通知正文如下: 原标题:2017年第三季度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名单公布